他往后面看了看,自问自答道:“大奥有刺刀在手,还能保持一点威慑力,要是我们没有了武器,我怕被他们干掉!”
这就有点扯蛋了,李杜感觉唐姓青年和宋姓中年不是很暴力的人,也不是愿意惹麻烦的人。
总之,这趟洛杉矶之行收获的很顺利,车标和雨伞卖掉换成了四万块钱,还得知了刺刀的真实身价。
回到酒店,汉斯把玩着刺刀不亦乐乎。
李杜知道,他刚才不让卖掉这刺刀,不是他说的那样什么担心没了刀不能震慑人家,而是他喜欢这把刀。
这样,临睡之前他将刀扔给了汉斯,道:“送你了。”
汉斯瞪着他:“啊?”
李杜道:“你喜欢,就送给你了,这把刀不卖了。”
汉斯不太好意思了,讪笑道:“这怎么好?”
李杜说道:“谁让你喜欢呢?”
汉斯磨磨蹭蹭,他确实喜欢这把刀,但他又感觉在两人合作的过程中,他占了李杜太多便宜。
他的钱留不下,要么捐出去,要么就花掉了,团队两次买车都是李杜出的钱,给大奥和哥斯拉发薪水,几乎也是李杜在出钱。
有时候拍卖会上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李杜还会直接送给他,前面送上了珍藏版手枪,这里又送了刺刀。
怎么看,都是他占了很多便宜。
李杜不在乎,因为实际上他占便宜才多。
比如他手腕上这块百达翡丽的手表,现在汉斯也不知道他拿走了他们最有价值的资产。
还有那把谁都不知道的宝石军刀,以他对军刀的估价,那东西只会比百达翡丽的手表更贵!
最重要的是小飞虫分身,这才是他最大的依仗,只要小飞虫在,他对钱根本不在乎,因为他能赚钱的方法太多了。
既然来到洛杉矶,那肯定要看看这边有没有合适的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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