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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金衣银剑(3 / 13)

的杀手。

只是他更喜欢别人叫他金衣侯,因为他年纪不大,却已富比王侯。

即使在武林中,敌国的财富也是很令人艳羡的东西,他很愿意让别人羡慕他。所以,他从不介意在人前张扬自己的奢华。

这本来是一件很庸俗的事,但恰恰他做来,却显得十分自然。

能将炫耀做成一种优雅,一种个性,一种精致的生活态度,也是相当难得之事。

单靠这些,并不能让他窜起成为风头隐隐更在柳月刀、解忧刀之上的少年高手,他最奇特之处,在于他做杀手所收的酬劳,并不是金钱,而是这个死者的罪孽。只有十恶不赦的坏人,才能请动他手中的这柄大剑。

他杀关东大豪呼玛尔时,竟不惜卖身为奴,在呼玛尔家做了整整一年的苦工,直到确认呼玛尔的确坏事做尽,才在呼玛尔大宴宾客之时,将他从肩到脚劈成了两半。

所以,金衣银剑最可怕的并不是他掌中的大剑,而是当他找上你的时候,就已确定你是个坏人。当他杀到第十八个人时,已没有人敢怀疑这一点了。

所以,金衣银剑是最可怕的杀手,因为他杀的并不只是你的人,还有你的名声。而江湖中人看重名声,更远远在生死之上。

现在这个传奇一般的金衣银剑,就踏着月亮波纹而来,轻轻地站在了辛铁石的面前。

他微微笑着,等着辛铁石说话。

辛铁石却笑不出来。就算笨蛋也能猜出来,金衣银剑是来做什么的。

难道在江湖人眼中,他已经如此十恶不赦了么?

辛铁石默然着,近距离看来,金衣银剑肩头上扛着的巨剑尤为明亮,直射进他眼睛的深处。他有种想举手遮住的冲动。

就听金衣银剑笑道:“我本来还想跟你交个朋友的。”

湖面上的风吹起他身上的金衣,将光芒敲得满地都是:“听说九华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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