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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一十四章 上帝VS宙斯(4 / 4)

义、圣洁、信实、慈爱的神。参考:《圣经》以赛亚书42章8节: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1]《圣经》诗篇106章1节: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要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圣经》诗篇115章13节:凡敬畏耶和华的,无论大小,主必赐福给他。《圣经》申命记5章11节: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耶和华”名词见于中文《和合本圣经》,来源于希伯来语《圣经旧约》。犹太人因《圣经旧约》中5章11节的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所以避讳直呼神的名字。神的名字在中文《和合本圣经》翻译希伯来语部分(即《圣经·旧约》)时用“耶和华”;在翻译希腊语部分(即《圣经·新约》)时用“主”字。

现代希伯来文圣经翻译成其他语言的时候,一般的圣经英文译本用大写的“LORD"来尊称神的名字。英文《钦定版圣经》(KingJamesVersionoftheBible,简称K-JV)译为JEHOVAH有7处(见钦定本圣经中以赛亚书12:2、26:4、创世记22:14、出埃及6:3、出埃及17:15、士师记6:24、诗篇83:18),中文《和合本圣经》音译为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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