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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鸠占鹊巢(3 / 7)

但把自己的命匣随身携带,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躯体必须和命匣在一个位面,我刚刚来到这个位面不到半个月,还没来得及找到安全的命匣存储地,本来打算在这次旅行的时候就找一个……”

“噢,所以你才化身吴彦之颅啊。”

“是古尔丹……雷克斯之颅!不对,什么颅不撸的,这就是我的脑袋!我这还是比较有创意的,隐蔽性也高。谁也不会想到命匣居然会做成骷髅头的摸样,我可以随便找个墓地把头颅埋进去,然后把墓穴主人的脑袋戴上来,就是换个脑袋而已,十分钟就搞定了。”

“你绝对很久没有来主位面了吧?或者,干脆不是在这个位面成为巫妖的。”

我用怜悯的眼光看着他,若他真的这么做了,成悲剧,一成变喜剧,别人眼的喜剧。

“嗯?大人,此话怎讲?我的确是在冰寒位面成为巫妖的,难道这个构思不够隐蔽。”

“若是在一百十年前,若你能够忍受尸骨的味道的话,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但自从《盗墓手扎》这本传奇小说大卖后,其的主角靠着盗墓走向传奇旅程,最终成为一国首富,盗墓一行吸引了无数的参与者,甚至连行规和流派都已经被指定出来了。而在真有人挖出了上古神器后,不少强者都会不顾脸皮的加入这一行当了,某个痴迷这一行的不良传奇法师,更是发明了地下魔法物品侦查术,不少穷疯了法师都会做做兼职……”

腰间的雷克斯之颅的灵魂之火不断晃荡,似乎已经猜到了自己若真的那么做了,会发生什么。

“……巫妖的命匣可是有价无市的稀缺货,在这个魔法的光华之等于传奇以上物品。那么,最多半个月,你的脑袋就会被挖出来,要么被当做未知奇物摆上排卖行,要么被当做诅咒物品送去圣堂教会做净化。那么,恭喜你,史上最蠢兼死的最好笑的巫妖就此诞生。”

看着雷克斯之颅的沉默,但那动摇的灵魂之火无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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