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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将能而君不御之者胜(3 / 8)

创造性的,完全可以被现有技术覆盖。你只是用了类似于民诉法中‘如果二审可以搞证据偷袭直接改判、那一审就保留实力假装输掉、到终审时一把翻盘’的策略,把这个发明的指标给骗到手了?

但是这样的发明,肯定是没法真的去主张权利、对外索赔、或者投入生产的吧?不然,肯定会跟你当年在学术论文里跟我描述的‘实用新型碰瓷风险’一样,被利益相对人给无效掉的吧?

那么,这种发明应该只是用在给企业申请国家、省市高新企业之类的资质、税收优惠时,提供一个刷指标的价值?”

后面这番“发明的日常妙用”,刘渊明也是边想边说地自言自语、信口拈来。

毕竟他也是干老了这一行的,这种基本操作不用冯见雄教他。

他也知道,按照如今的市场行情,如果客户有实打实的干货,只是求代理事务所跑个手续,那理论上代理费是并不贵的。

比如一个实用新型,可能只要三四千代理费。发明,可能基本收费也就万儿八千。

但是,事实上发明的申请代理费是有可能再高上两三万的——这个多寡,主要要看专利申请下来的速度。

因为如果只给八千或者一万块的话,事务所基本上属于放任自流、也不会申请提前进入实质审查、也不会催办、也不会用心答辩。最后“发明”实际授权下来的时间,可能要比申请日晚上三四年都有。

而很多企业很急,他们等不了三四年,有些恨不得今年申请明年就授权。(相比之下,国外企业这方面都不太急,很能耗着。国内企业都很急,主要是为了凑行政指标,有补贴)

如果要加急,事务所和国知局之间的公文往来工作量就会增大好几倍,这时候事务所就要多收钱。

因此,如果一个发明4年才下来授权,1万块是有可能搞定的。

如果要2年内就授权,有些单位就愿意出到3万块——用金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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