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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3章 火起(2 / 6)

日之事,陈旭脸上仍有挣扎之色。

正所谓‘毁人田地,若杀人父母’,陈旭本来想要偷偷报复张其。

但是陈静却说:这仇不仅要报,还要报得轰轰烈烈,更是要让陈旭在报仇之后名扬州郡。

这个时代由于提倡‘孝’、‘义’,但凡有人父母、师长、朋友被人侮辱,为了报仇杀人不但不会被人唾骂,反而会被人敬重。

三国时期,曹魏的《魏略》书中特辟《勇侠传》记载:孙宾硕曾冒死援救遭宦官迫害隐姓埋名的逃犯赵岐;鲍出尚节义,在土匪劫掠时,不但只身救出老母,还奋不顾身地解救邻居老妪;杨阿若曾单骑突围,搬兵诛杀豪强黄昂,震惊一时;祝公道曾蹈险牢狱,解救出素昧平生的魏国名臣贾逵,不语而去,为一时所颂。

而三国名人之中亦不乏这些人物。

其中典韦为友杀李永;夏侯谆杀辱师者复仇;徐庶为友报仇,杀人后白灰涂面,披发而走。

此后,众人尽皆为世人称颂。

两汉时期,甚至在法律上,对于因报仇杀人之事都会格外宽恕。

汉章帝时,官修的《白虎通义》就有记载,“子得为父报仇者,臣子于君父,其义,一也。忠臣孝子所以不能已,以恩义不可夺也”。

如此一来,更加助长了这种为了实践“孝道”、“忠义”而复仇的风气。

而复仇风气的普遍,直接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为了复仇养客杀人,二是因“复仇”而扬名天下,进而转变成豪居一方的地方豪强。

陈静谋划的正是后者,想通过诛杀张其一家之事,好让陈旭获得‘为乡人复仇’、‘杀阉党爪牙’、‘为名除害’的美名,为陈旭以后成为一方豪强做铺垫。

若仅仅因为陈虎家中田地被毁之事杀人,陈旭固然能得到很大的名声,但还不至于名动州郡。

为了将此事最大利益化,陈静建议先假扮张其焚烧村中其他人家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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