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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36章 赏赐风波(4 / 5)

,无异于一场空前绝后的大胜利。

特别是在黄巾军侵掠州郡,大破官兵的这个关头,这场胜利,更是拥有非凡的意义。

校场上,八百多名劫营的士卒昂然而立,个个面露希冀之色。

桥瑁站在台上,高声念到:“义军首领陈旭,率军大破黄巾,赏百金,绢十匹,两石强弓一张,良马一匹。”

如今的大汉官职,特别是能领兵的实权官职,桥瑁虽是东郡太守,亦不能随意封赏。

然而陈旭毕竟立下功劳,若不封赏,于理不合,所以就在其他方面补偿陈旭。

郡中对于陈旭的赏赐不可谓不重,百金相当于9600钱,倒也不多,然而绢十匹,至少也值一万多钱。

陈旭上阵之前,虽然用的是两石强弓,但毕竟是郡国所有,而今赏赐给他,以后就成为他的私人物品。虽说弓的价格比较便宜,但是两石强弓却是价值不菲。

更为重要的赏赐是那匹好马,一匹好马千金难求,至少也值二十万钱以上。

封赏完毕陈旭以后,桥瑁继续念道:“陈静率兵烧毁敌军粮草,赏百金,绢十匹,记大功一件。”

“陈虎奋勇杀敌,斩杀贼人十余人,赏五十金,绢五匹。”

“其余士卒,杀敌一人者,赏钱五千。”

“战死者,抚恤金一万钱。”

……

郡中对于士卒的赏赐,可谓是非常之少。桥瑁刚刚将赏赐结果报出来,士卒们一片哗然。

杀敌一人,才赏五千钱;战死的抚恤也只有一万钱。

现在战乱四起,就连最便宜的粟米,一石也要400钱,一家五口即使省吃俭用,加上其他方面的消耗,一万钱也不够一年所用。

而这些钱财,却是士卒们拿命换来的。

要知道,黄巾起义以前,杀一个贼人,就可以到官府领赏五万钱;活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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