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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第499章 新法(4 / 4)

羊,羊头上有绳,绳值一钱,问应如何论处?

秦律中对于这些都有记载:若果真如此,甲所要偷的是羊,绳是拴羊的,甲就把羊牵走了,不应以超过盗羊议罪。

综上所述,秦律有时虽然唯法,却也有些唯心。

盗贼原意只是偷羊,并没有想要偷拴羊的绳子。盗贼之所以拿走绳子,也是因为绳是拴羊的,故此只能算这个盗贼偷了羊,而不能算他还偷了绳。

不管是这个例子,还是前面的不知者不罪,都可以看出秦律有着人性的一面。

文昭与夏侯兰、程昱、陈群多次研究过秦国、大汉的律法,才制定了新的法律,用以治理关中以及并州、凉州。

这在种新的律法之下,人们见义勇为已经不是一种道德鞭策,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若是面对盗贼盗窃、凶手杀人,附近百姓视而不见的话,都要遭受法律的制裁。当然,关中法律对于这种情况的制裁,远远比秦律中轻得多。

毕竟事实证明,秦国法律的制裁亦是太过严厉,两幅铠甲的罚款,根本不是一般家庭能够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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