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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第503章 判刑(4 / 5)

还要承担供养郑母后半生,以及郑屠子女成年的义务。

说到这里,就会牵扯到罪犯服徭役、兵役的律法。在关中的新法之中,罪犯服役也用工钱可拿,然而他们所得的工钱会减半。

并且,这些工钱不会直接发到罪犯手中,而是由官府直接补偿给那些需要的人。

也就是说,关武以后服役所获得的钱财,官府都会直接分发给郑母一家,用以郑屠一家人的日常用度。

当然,若是关武家中尚有双亲、幼子,这些钱财也会分一些到他自己家中。

官府名义上宣判乃是终身服役,却也有可能减刑。就好像关武这场案例,官府首先会计算出郑母后半生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以及郑屠子女长大所要花费的钱财。

若是关武在服役的时候,能够辛勤劳作,早日赚足这些费用,那么他就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当然,为了避免有钱者杀人赔钱的事情发生,这些赔偿的款项,必须是罪犯在服役过程中应得的工钱。

一般来讲,恐怕要穷极关武一生,都很难赚取到这些财物。

对于罪犯律法还有一条规定:服兵役的罪犯,杀敌不计功勋,也不能在军中获得官职。但是他们杀敌却可以获得钱财奖赏,当然这个奖赏的数额,也被刻意压低了许多。

饶是如此,也给那些服兵役的罪犯,留下了一丝机会。

就比方,假如关武前去服兵役,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斩首极多,自己却没有战死。若是他能够凭借杀敌赚取到的财物,足额补偿郑家应得赔偿。

那么,当关武偿还清自己杀人所欠下的债务以后,就能够免罪。从此以后,他也将会获得与其他士卒相同的待遇。

哪怕关武那个时候,想要回家复为良民,亦是可以得到批准。

当然,关武若是想要继续留在军中,以后杀敌也就可以记下功勋,成为一个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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