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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四大金刚(3 / 6)

工作的单身汉,闲着无事,跟这些混混瞎搞。

“既然有人参和了,我刘欢欢也不落他妈人后!不然,就不用在锣锅城混了!”

这时候,从另一边的街道走来一行人,这句话就是从带头的一个青年嘴里发出来的。

这个青年一米八,精精瘦瘦,剪着寸头,打着耳钉,脸色蜡黄,一双绿豆眼,眼里透着邪气,大夏天的,穿着一件淡黄色印有李小龙图像的皮衣,穿一条军裤,脚上穿着一双高筒皮鞋。手上戴着一个廉价的大斑戒,手里拎着一个啤酒瓶。

锣锅城在隆昌镇上是一条街的风景,不说别的,每到赶集天,这条街上都是挤得水泄不通,从各地来赶集都会在这里吃锣锅。

刘欢欢就是这条街的混子头,四大金刚之一。

他走过来的时候,嘴里还打着酒嗝。

刘欢欢带人走进来,张百二和李桃等人都对他们的到来,露出愤怒表情。

自然而然的,三帮人,站成三个队,相互之间相互戒备,还有人小声骂娘。

“你们都来了,我杨老三要是还留在家里,大家都会说我***在家里被婆娘的洗澡水灌晕了。你们都来了啊,今天热闹了!”

这个人一米六五,长得敦实,一头长发,左脸上有一个刀疤,一双大眼睛是死灰色的,毫无感情。下巴上留着一撮寸长的胡须,染成白色。穿一件画格子T恤,衣服下摆兜进高腰的牛仔裤里,一条老虎扑食皮带扣闪着白光,十分刺眼,一双运动鞋布满了灰尘。

这个人就是衣服市的杨老三。

所谓市,是四条街道的经营范围。粮食市,就是专门买卖粮食的,锣锅城,就是烙锅店和饭店,衣服市,自然就是买衣服布料的了。

这三拨人先后出现,章小涂看了,心忍不住凉了半截。

这下倒好,鸡市上张百二的出现,街上四大金刚都参合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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