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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嫁衣神功初现形(2 / 5)

哪里,训练营还是学校?以后要是打出成绩来荣誉属于谁?假若真的能够在职业俱乐部卖出好价钱,这笔钱又该怎么分?

换成刘大丰这样外地的少年球员又该怎么办,他不光是全面学费和培训费的问题,平时还要提供食宿费、营养费、津贴等等,不然根本没法支撑训练成本,外地球员要不要提供回家路费,家长怎么来探望照料孩子,这些复杂的细节连宋娜都能摆出来一条条推敲。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些事情都得先白纸黑字的有个协议,不然到后面很容易导致煮熟的鸭子飞了去,中国人很多时候都喜欢含含糊糊的讲人情、谈交情,殊不知在足球青训这个圈子里,一个孩子可能一文不值,也可能一飞冲天几百万!

里面夹杂的利益太大、太不可捉摸了,老陈也慢条斯理的把自己那几十年的经验拿出来分享提供参考,他的感受就是这一波儿青训大潮跟白浩南他们那个时候的少体校体制有天壤之别,那时候几乎所有球员的所有权都在体工队,这也造成后来球员转会流动的复杂性,但现在的孩子很可能就是完全的市场化俱乐部资产,还是按照法律条理化的搞清楚最好。

所以这次的会议把樊尚泽请来参与了呢,她也多次发言给大家普及些法律知识,但说到底,中国法律体系在很多方面都是模棱两可的,特别是涉及到体育范畴的民法甚至都没有正式的法律,一直都是用的什么通则,好多参会人员听得恍然大悟,怪不得新闻里面经常说法律不完善,白浩南倒是有些诡笑。

但气氛确实是很好的,关于收费的事情最后拿出了一个有点特色的共同认可方案。

主骨架居然是查尔斯提出来的,好多人提出了修改意见,伊莎被公认为功劳最大。

那就是所有孩子来参加培训呢,可以做两次评估,第一次是刚来的时候初评,适不适合运动踢球,这个很容易就能做出来,前几次体验是免费的,有兴趣再继续参加培训就要评估以后收费了,标价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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