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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 狼图腾(2 / 4)

倦。

这风神步,果然很适合她。

经过白天的狂奔,黄昏时分,两人终于离开赤蛇部,进入霜狼部的领域。

真正凶险的考验开始了。

任真毫不吝惜,将随身携带的大部分丹药都给了念奴,让她补充体能。他很清楚,一旦被霜狼部察觉,他们就再没有喘息机会,只能拼命狂奔,稍一停留,就会陷入死地。

俗话说,狼行千里吃肉,这种生灵的贪婪、勇敢和团结,令人类钦佩和胆寒,它们堪称原始森林里最可怕的猎手,连雄狮猛虎这样的霸主,都不敢招惹狼群。

而霜狼部,顾名思义,以狼为图腾,这一部落的人崇尚狼群的猎杀精神,他们坚韧而狡黠,绝不屈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跟野狼一样可怕。八百里荒川,没人敢轻视这群狼。

如果被他们盯上,后果可想而知。

在赶路时间的问题上,两人发生激烈争执。任真认为,既然霜狼部凶残,那就别在这片领地停留,必须连夜赶路,但念奴强烈反对。

在她的印象里,霜狼部真的跟狼一样,喜欢在夜间出没,并且他们非常重视巡逻,密切监视着领地的动静,如果在夜间赶路,反而正好符合他们的习惯,爆发野战的话,只会更危险。

可惜,她的意见没被采纳。

不得不承认,任真作为中原人,见惯各种大场面,经常跟大宗师们谈笑风生,眼界变得太高了,就容易瞧不起荒族人,把他们视作低等生灵,骨子里存有优越感。

(别觉得任真傻,很多读者都有这想法。)

他以为,念奴是在故作高深,吹嘘他们荒族的厉害,并不相信,区区一群野蛮人,真的这么邪乎,会像狼一样昼伏夜出,仿佛不可击败。

再加上他的判断向来正确,他否定了念奴的意见,执意要走夜路。

念奴无可奈何,只得背着他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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