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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3章:开幕(3 / 5)

比如这次事件中的『吏部左侍郎郗绛』,其实这是一件非常小的事。

起因是甲榜上榜名单中,有一名考子是吏部左侍郎郗绛的友人之子,因此,郗绛在荐官的时候,稍有偏移,他将友人之子从名单中摘出来,推荐为上党郡内某一县的县令。

其实说实话,上了榜单的考子,其实都是有资格出任地方县令的,问题仅在于,郗绛忽略了前置位名次的几名考子,对友人之子稍微照顾了一下——否则的话,那名友人之子多半是候补官员。

这个问题大么?

说实话一点都不大,就像赵弘润推荐介子鸱在冶造局挂职『顾问』,朝中有谁说什么了么?没有!

而事后,所谓的『吏部左侍郎郗绛收受贿赂』,也只不过是其那名友人送了一盒珍珠之类的作为感谢而已——哪怕是相识多年的朋友帮你办了一件事,你总不能什么表示都没有吧?

因此,总的来说,吏部左侍郎郗绛只不过是在职权范围内,稍微照顾了一下友人之子而已,旁人可以说他不够正直,但不能说他知法犯法,毕竟那名友人之子,的确也是具有出仕资格的。

那么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什么呢?

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当长皇子赵弘礼自闭于府宅的期间,郗绛这位吏部左侍郎,与庆王赵弘信走得过于近了。

是的,*****才是吏部左侍郎郗绛被长皇子赵弘礼攻击的真正原因,否则的话,比郗绛严重几倍的徇私在吏部比比皆是,为何唯独郗绛倒霉?

想当初东宫党势大的时候,那俨然就是徇私舞弊的代表词——什么?你并非是支持东宫太子?那行,去候补官员的行列等着吧,十年八年以后,可能会有适合你的空缺。

这个时代所谓的荐官,其实主观性非常大,同样两个候补官员,举荐人觉得其中一个与他亲近,因此将其举荐,这事谁也不能多说什么,举贤不避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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