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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五章 群魔乱舞的辽东和大屠杀(2 / 7)

平民百姓家的子弟,虽然操刀子砍人什么的还能看的过眼,也不怎么把自己和别人的命当回事儿,但是对比起勋贵子弟来可就差的远了。

大明从立国之初就传下来的各路公爷侯爷伯爷什么的不在少数,再加上各路驸马爷家里的娃子,这些勋贵子弟们自己就能单独组成一卫——别以为崇祯皇帝把各家的嫡长子次子什么的弄到了军中就没事儿了,这年头勋贵们的娱乐活动也少得可怜。

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能捞军功,各家的次,庶出的娃儿,凡是年龄差不多的,都一窝蜂的赶到了辽东。

这些家伙不光是自己来了就算完事儿。

毕竟百姓家的子弟还知道拉帮结伙的组团,这些勋贵子弟又怎么可能不玩这一套。

不仅玩,而且玩的很大——每个人都带着百十个家丁来的。

这百十个家丁,如果说放在崇祯二年以前,那可是妥妥的精兵。

更关键的是,勋贵是什么?勋贵表面光鲜的那层皮扒下去之后,就写着胆大妄为和吃人这么几个字。

普通百姓家的子弟倒也罢了,跟官军买些刀剑什么的没问题,弓弩什么的还是买不到的。

可是勋贵家的,尤其是以武而得爵的那些家伙里面,可有的是人自己带着弓弩。

就这还不算完,毕竟官军方面弄不到弓弩,辽东不还有一家自己就能制造弓弩的?

扈国公完颜宏所率领的锡伯族还有其他的几家跟着扈国公一起倒向了大明的,他们的族人可是都能自己弄出来弓弩的——官军不卖,他们可没有什么顾忌。

完颜宏一瞧这不是会走的钱袋子么?卖卖卖,弓弩而已,尽管卖,就当支持友军了。

要不然怎么说社会学这玩意跟科学就是两个概念呢。

提前几百年的时间,大明朝就已经出现了军火贩子——有的勋贵子弟觉得自己操刀子砍人不成,干脆就从扈国公那里倒卖弓箭给那些平民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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