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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谈条件(2 / 6)

她未必不能和林宇好好相处,甚至谈个恋爱也说不一定。

可关键她这才和林宇认识一天而已,就被当众给浑身上下摸了个遍,就连胸部也被他偷袭了两次了!

这要再不约束这家伙,别说初吻不保了。

再过多些日子,恐怕她贞洁能不能保住都是个问号了!

就这家伙得寸进尺、没羞没臊的性格,绝对是有可能的!

“老婆——”

“婚前协议第二条:甲方为乙方安排工作,公众场合以及外人在场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对甲方以职务相称,不得使用太过亲昵的称呼。”

李馨雨淡淡的打断了林宇的话。

“我貌似还没签这协议吧?”林宇无语了,这女人不讲理啊。

“不签的话现在就给我出去……”李馨雨说道。

她现在干脆也对林宇使出滚刀肉大法了。

“行、行、行,不叫老婆了,行吧,那我叫你啥?叫馨雨?”面对不讲道理的李馨雨,林宇也只能应了下来这关于称呼的事情。

“不得使用太过亲昵的称呼……”李馨雨重复一遍第二条里面的内容,冷眼看着林宇,“你已经连续两次触犯条例,是在挑战我的容忍?”

“得,你比我大,叫你馨雨姐,这总成了吧!?”林宇无奈的说道。

一旁的罗珊珊乐不可支的咧开嘴笑,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

要知道李馨雨这破釜沉舟的架势,可是她给出的主意。

这个时候,她有一种大仇得报的*。

其实如果林宇不依,真打电话给老爷子,那是她们肯定不可能同意的,老爷子那么大年纪了,受不得刺激。

她们俩也只是想诈一下林宇,看看能不能成功罢了。

可是罗珊珊没想到,李馨雨的演技竟然这么好。

不过想起来也是,李馨雨毕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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