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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筹钱(1 / 4)

习俗,风俗,陋习,在城里已经销声匿迹了,可在一些偏远的山村还是存在的,就说这结婚吧,法律上认可的是结婚证,而老观念则认可办酒席。

也就是说,你领了证不一定就是结婚了,只有操办酒席,明媒正娶,请大伙儿喝了喜酒才算结婚。

这跟法制观念淡薄没关系,而是跟几千年的传统观念有关系。

刚刚松了口气的我瞬间又绷劲了神经,本能的朝着懂法的李常亮望去。

李常亮心里打定主意要报复老两口,自然会站在我这一边替我说话。

“没领结婚证,那王敏和杨冰的婚姻就不受法律保护啊,也就是说她们的婚姻是无效的啊,你们就更没有理由阻挠人家去留了啊。”

“那我们的十万块钱就白花了?”

“这个吗,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找王敏她舅舅索要,至于能不能要回来,这个就不好说了,毕竟这种事,你们也没有打条子。”

“俺不懂法,只知道俺花了十万块,法院的人就是再按法办事,也得讲理吧,反正今天俺把话撂这里,给俺钱,王敏可以带走,不给,谁也休想,若是欺负俺们人老又不懂法,我就一头撞死在大队门口。”被李常亮说的晕头转向的杨大娘索性耍起了无赖,并以死威胁。

“反正法律层面的事,我也给你们解释清楚了,你们自己想想怎么办吧。”一听杨大娘要寻死觅活的威胁,李常亮赶忙给自己圆了个场,免得以后真出了事担责任。

“杨过,咋办,我不想回那个家了,一天也不想回去了。”王敏抓着我的手小声道。

“放心,有我呢,我不会再让你回去受气了,你先去山下等我,我和他们聊聊。”我安慰道。

自从认定这辈子跟着我后,王敏对我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听我这么一说,她便去山脚下等着去了。

“杨大爷,杨大妈,法律上的事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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