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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屈辱的对日和约(1 / 5)

一九八七年十一日三十日,日本政府公布了《中日和约》的外交档案。《朝日新闻》在第二天(十二月一日)以头版头条处理,大意说:日华和约议定书中台湾对日本的赔偿要求,为了表示善意而自动放弃的说法,是蒋介石以德报怨的结果,但是三十日发表的外交文书中,台湾并非爽快放弃,而是以此作为谈判筹码换取条件,过程中显然可见;日方亚洲局长倭岛英二在一九五二年三月十四日见到张群说:“其他联合国会员国放弃可以,‘中华民国’绝对非要不可。”倭岛英二则说,“贵国”不是宽大在前吗?到了第八次非正式会谈,叶公超却以“绝对机密提案”,表示要向政府建议以“自动放弃方式,换取其他条件”。而所谓其他条件,则是“与旧金山和约规定的联合国会员国同等地位”及承认国府为全中国的代表等。《朝日新闻》的结论是:台湾的政府为了死要面子,争取“大国”的地位,终于为了虚名而放弃一切。日本方面的档案公布和舆论评述,告诉了人们:蒋介石从对日本“以德报怨”到“放弃赔偿”,其中有不足为外人道、但外人却明明知道的心理背景。

根据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的《中日和约》第十条,明定:“中华民国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台湾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后裔;中华民国法人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所登记之一切法人。”又在“照会第一号”中明定:“本约各条款关于中华民国之一方,应适用于现在中华民国政府控制下或将来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领土。”以上条文中的关键字就是那个“或”字。照蒋介石的原案,用“或”字则表示他没有控制中国大陆领土的含义,应该用“及”字,换成英文约本是,不能用or,而要用and。但是日本不肯。早在头一年,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冈崎胜男就对董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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