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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彭尸纪(2 / 23)

笔悔过书,及其母陈金英陈情书",辛苦奔走,救当事人出来,多年以后,却被当事人彭明敏倒打一耙,奚落他不尽责,彭明敏所谓"我是极重感情并懂得感谢的人",到头来原来是这样感谢法,气得梁肃戎大骂他忘恩负义。幸亏当年我没替他写,否则和梁肃戎一样待遇了。

魏廷朝坐牢时,我写了信,送了钱,被国特追问,我开玩笑说:"别问啦!你们在台湾作恶,我送台湾人点礼,是替你们收买台湾人人心啊!"当时蒋经国曾送钱一千元,交魏廷朗上司中研院近史所所长郭廷以转致,郭廷以也送了五百元。

玩你朝他们送的钱加在一起,也赶不上李敖送的多-国民党收买人心之手面可知也!固一介匹夫不若也!送款信由郭廷以亲写,后来魏廷朝送了给我,我转送给台独分子林世煜、胡慧玲小两口了,以见外省人花钱术之一斑。

在我为党外杂志撑腰的岁月里,郑甫榕的《自由时代系列》杂志,与彭明敏挂上钩,他们访问我,刊出了一篇《助他一臂之力——李敖谈彭明敏》,那是一九八六年春天的事。

两年后,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彭明敏秘密写信给我——

那是他与我隔世十八年后第一次给我写信,要借我办的"乌鸦评论"园地,教训他的学生蔡同荣。我同意了,我也随后发表了蔡同荣答辩的文字,以示公平。接着彭明敏又来稿,我也登了。来稿一看就是他的笔迹,虽托名别的学生所为,实系夫子亲笔。这一事件恢复了彭明敏和我的直接联系。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他写《彭明敏回忆录《自由的滋味)李敖定本序》,最后说:

不料,我脱出台湾不久,李敖却以"台湾独立组织驻台专员"之怪名被捕,天下岂有比之更荒唐事。

我于一九六0年夏,由瑞典来到美国,李敖则长期受难,我心痛如割、急如焚,也曾求助于一些国际人权团体,但还是救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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