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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上山·上山·爱》(2 / 4)

万字,在禁书史上,无疑的,它是世界冠军。一本小说还没写完就给查禁了,它的"妖言惑众",还不世界吗?

"上山·上山·爱"虽是我继"北京法源寺"后第二本长篇小说,但两本书的形成,却大异其趣。

"北京法源寺"是我被判十年后,在黑牢里等待覆判时构思的,而"上山·上山·爱"却构思在坐牢之前,并写了一些片段。我被国民党伪政府下狱后,家中两次被搜查,搬走了好多箱"乱文件",经检查后,过滤出六箱不重要的,分次还了结我,其中有"上山·上山·爱"的那些片段。还给我的原因是内容乃"黄色的"而非"红色的",伪政府只管"大头"不管"小头",所以,网开"小头"一面,还给你了。直到十七年前,我连载"上山·上山·爱"时,他们才发现李敖即使写"黄色小说",居然也不老实,他的"小头"也是反政府的。所以,就发生了"没写完,就查禁"的妙事,开了有人类以来,古今中外禁书史的先河。"焚书坑儒"又算老几呢,书没写好就先焚了,才知道本国民党的厉害!

不过,十七年过去了,那个李敖又来了!不管"大头""小头",还一起冒出来了!"上山·上山·爱"四月二十五日出版之日,因为此书来头大、两头大,必然掀起定位定性的高xdx潮。是"黄色小说"?还是"情色文学"?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脱了裤子谈思想"的中文钜作?都可七嘴八舌、都可议论纷纷。但对构思三十多年、最后花四十多天一口气把它写完的作者说来,这本小说,却应了我在它扉页写下的十四个字:

清者阅之以成圣

浊者见之以为淫

清浊之分,关键何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ladychattertev’slover)作者劳伦斯(d.h.lawrence),有篇论文叫"色情与淫秽(pomographyandobscenity),对淫与非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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