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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节 他的"江山"--力拔山河拔掉陈水扁的台北市"江山"(3 / 5)

见事情就要摆平,却在一九九八年市长选战开打时,杀出了张忠厚这个“程咬金”。

在一切为胜选,视人民纳税钱如无物的情况下,请假参选中的陈水扁指派时任副市长的林嘉诚,与张忠厚签下“哀的美敦书”(即降书),协议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距离市长投票日只剩一个礼拜。

同时,陈水扁等人也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市长投开票前夕,获得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

牺牲纳税人一切为胜选

陈水扁与张忠厚协议的内容主要分四点:

一是陈水扁拿人民纳税钱五百万元,补偿张忠厚。

二是市府全额负担张忠厚未来一切必要的医疗、复健费用。

三是市府协助张忠厚就业,并保障张忠厚工作的继续,直到张忠厚自行离职或依法令规定必须离职为止。

四是张忠厚撤回原告诉。

社会大众如理性来看待这份协议书,就会发现陈水扁居然可以为了一己市长之胜选,就偷偷地、恣意地牺牲纳税人的权益,签下这样完全不合常理的协议书,如果手腕开放性骨折的伤害,市府就须赔偿五百万元,还得保障其一辈子工作,那么政府的现行法令可以完全停摆。如陈水扁真的有诚意,为何不拿出他自个儿“福尔摩沙基金会”的钱来支付呢?用“荒唐至极、为所欲为”八个字来形容陈水扁的做法,应不为过。

谁敢想象,哪一天陈水扁不会为了成就一己的名利,偷偷以一纸协议书牺牲掉整体台湾人民的权益?

令人不平的是,另有一位左锁骨骨折,伤害比张忠厚严重的洪俪玲,只因不懂得去告陈水扁,结果前后只获发二十万元慰问金。这就是陈水扁平日常挂嘴边的公平、正义吗?

原住民为公死亡不值钱

尤其是,“力拔山河”事件发生后,在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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