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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来时莫徘徊(4)(3 / 7)

暗杀、起义、独立等等一切手段是必要的,不惜生命去换取新时代才是正道。

而现在,他更明白钱和军队才是重中之重。他早过而立,年近三十四岁,他再没法重来,去带兵打仗,但他能养一方水土上的军队。对北洋军来说,那些革命军队都是杂牌军。可对傅侗文来说,那却是救国救民的利器。

他这十年来,投入资产无数。三爷有钱,钱的去向却成谜。

他,傅侗文,早给自己设想了倾家为国、清风两袖的下场。

“你头回说这些。”沈奚轻声说。

傅侗文手握茶杯,笑着没做声。

同床共枕,交的是情。生死同命,交的才是心。

昏黄的灯下,两人都倚在狐皮上,手肘搭于茶几边沿。

她生生喝茶喝上了头。真是前所未有。

一壶茶,一盏灯,对影成双。她恍惚察觉,两人关系和先前大不同了,心从未如此近过。

“你说过,倘若……是有法子让我晓得的,”她望一望外头,像看到墙外那七八杆长|枪,“是什么法子?”

“我若死了,我爹自然会放了这院子里的人,庆项也会脱身。”

“可他不晓得我住的地方,是不是?”

“是,”傅侗文为她添茶,“大小报纸都买下版面,刊上讣告,你总能看到。就算不看报,街头巷尾议论久了,也能够传到你那里。”

这便是让她知晓的法子。

万无一失地送到消息,又能让她藏身处不暴露。

沈奚默然,心里一片空白,幸好,没有“假若”二字。她来了,他还在。

“讲讲外边的事,给三哥解解闷。”他四两拨千斤,把话题转开。

“你不睡了?”她瞄桌上的时钟,“太晚了。”

“病太久,在床上把骨头都躺酥了,像在坐牢,”他笑,“我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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