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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杀人越货(1 / 5)

姚弋仲眼睁睁瞧着甄随把玉玺逐一收回匣中,并且合上匣盖,他强忍着不敢伸手去索要观看,不禁狠狠咽了一口唾沫。随即便将审讯靳氏兄弟所得,向甄随详细禀报了,并且说:“靳准等人所言,不似作伪,且……人头好寻,仓促间又能从哪里找来七方玉印哪?在某看来,必是真物。”

后世石印、玉印很多,这年月却相对欠奉。因为秦始皇初定制度,唯天子始可攻玉为章,名之为“玺”,其余官民则只能持有金属印章。固自汉代以来,制度不如秦朝严格,然而根据汉制,官方图章也唯天子可用玉玺,诸侯王与三公金印,九卿银印,余皆铜、铁印而已。皇族、豪贵等或有私刻玉印的,但一来数量不多,二来也不能作为正式官印来证明身份。

所以姚弋仲才说,倘若靳氏只是南逃,因逢我军才临时起意,拿一颗假脑袋和几样假货出来虚言搪塞,那不大可能一口气就找齐了七方玉印吧?

——姚弋仲终究是化外羌酋,眼界比较浅,其实如靳氏这般高官显宦,倘若靳准有玩玉的爱好,则私制三五方乃至更多玉印,那还真不叫什么事儿……

随即姚弋仲便建议,可将刘粲首级与七玺交还给靳氏,将军您委派一支兵马,护送他们前往洛阳去……然而瞧甄随拧着眉头,似有不豫之色,便即改口道:“或先送之长安,请大都督上呈朝廷。”

甄随撇了撇嘴,突然间把身子朝前一倾,问姚弋仲:“都说靳准是奸臣,不知如何奸法?”

姚弋仲闻言不禁一愣,犹犹豫豫地回复道:“我也不甚明了……据说他兄弟党同刘粲,谋害了刘乂……”

甄随冷笑道:“刘粲虽然无能,于关中丧师二十万,在某看来,终比刘乂为强……”因为他跟刘粲打过,而跟刘乂,几乎就没正面见过仗,且昔日刘乂之败,全靠陆和、熊悌之悍拒之于阴沟水,遂成二将之名,实话说,甄老爷心里是不怎么服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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