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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荒野求生(4 / 5)

表现。

一是。变得懦弱,彻底放弃抵抗,把生命完全交给别人处置,这就是为什么在战争中有那么多的俘虏宁可老老实实的被杀戮、活埋也不选择抵抗逃跑的原因。

二是,变得强悍,巨大的恐惧会激发出人性中凶悍的一面,人类的祖先原本来就是在洪荒时代中噬毛饮血的拼杀,不嗜血的人类早就被残酷无情的大自然淘汰了,所以在人类的血液里流淌着比野兽还要疯狂的因子。

具考证,原始社会早期的人类女性不会嫁给没有杀过人的男人,因为在那种恶略的生存环境中,只有最强悍的男人才能活下来,嗜血杀人一度是男性娶老婆的硬性指标。

现在,萧逸就处在第二种状态中,巨大的恐惧刺激出强烈的求生本能,身体中从祖先那里遗传来的嗜血、勇猛的因子开始觉醒,让他那双微红的眼中开始发出疯狂的光芒,血液中残存的酒精和灵魂深处爆发出的勇气让颤抖的双腿重新变得坚定无比。

冷静下来后,萧逸迅速开始分析双方的力量对比,对方是一只很少见的纯黑色巨狼,比自己以前在动物园见到的几乎大了两倍有余,不过它却受了伤,腹部上有一个血淋淋的伤口,看来不久前被什么利器重创过。估计跟了自己一路了,因为还不了解猎物的情况,所以狡猾的黑狼没有贸然的发动攻击,可饥饿却驱使它一路跟随自己。不能跑!绝对不能跑!在空旷的原野上,人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过狼的。分析着眼前的利弊得失,萧逸缜密的思维开始发挥作用。

狼刚熬过冬天,瘦骨嶙峋而且带着重伤,自己虽然变小了,身体却毫发无损,身体状况上萧逸胜。

狼有锋利的牙齿和爪子,而萧逸手无寸铁,只有身上穿的破烂衣服和右手的木棍,装备上,狼胜。

狼有丰富的猎杀经验,而自己平时也很喜欢体育运动,上学时也数次接受过军训,双方算是平手。

算来算去,萧逸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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