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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自食其果(2 / 5)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输在左手、右手这简单的区别上。

这时候再翻供,已经晚了。

至此,这两起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喜在和属吏们略一合计后,便开始当堂“读鞫(ju)”,也就是宣读判决书。

这一下,黑夫再次见识到了秦律的缜密,几乎每一种罪名,都有对应的刑罚。

首先被定罪的,是三名盗贼。

虬髯盗贼潘,他犯下的是逃避戍役的“亡人罪”,以及多次抢劫杀人的“盗杀人罪”,单凭后者,他就是板上钉钉的死刑。二罪并罚,潘将被处以磔(zhé)刑,等送回籍贯所在的竟陵县确认所有罪行后,再当众处死,分裂尸体后砍头,悬首张尸示众……光想一想那场景,黑夫就头皮发麻。

其余两名楚盗则运气较好,他们刚好不满足五人及以上为盗的“群盗罪”,又因为不是秦人,官府无法确定他们之前的身份、罪行,二人也说自己从未杀过人。所以按照普通的“他邦亡人”和“盗罪”论处,黥为城旦。可以想见,在南郡的土木工程中,又多了两个刑徒,而且赎买为庶民的机会不大。

这之后,就轮到给湖阳亭众人论罪了。

“湖阳亭长贞,身为官府斗食之吏,本该持二尺木牍,向治下百姓宣扬律令,却知法犯法,欲夺盗骗赏,并诬告士伍黑夫伤人。三罪并处,当髡、黥,戍边!但念其有爵,削除三级爵位抵罪,改为髡、赎黥,服鬼薪之刑。”

湖阳亭长贞跪在地上,呆呆地听着自己的判决书。

他刚成年就继承父亲的爵位,成了一个受人尊敬的“簪袅”,可依旧心心念念,想要再升一级,到达第4级“不更”,那样的话,就可以永远免除每年一个月的更卒之役……

所以前些日子,他在湖阳亭大肆训练亭卒,外出缉拿盗贼,却总是没有成果。直到那天,听闻商贾鲍来报案后,他大喜过望,不想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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