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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牵出一桩大案!(2 / 5)

利咸道:“然也,都是楚国时的一些县公、封君的墓地,我伯父说过,楚国别的不多,这些贵人最多了,封君又众,封地又大,杂七杂八,百里之内就有好几个。这些贵人死后就四处寻依山傍水之地埋葬,光是咱们安陆县内,就有不少。”

利咸出身利氏,而利氏在楚国统治江汉时,就是个小大夫,对那些贵族故旧的了解,可比黑夫他们这些苦出身强太多了。

黑夫也听说过这时代贵族下葬的奢华:棺木必须多层,葬埋必须深厚,死者衣服必须多件,随葬的文绣必须繁富,坟墓必须高大。

尤其是诸侯封君死了,必须使府库贮藏之财为之一空,然后将金玉珠宝装饰在死者身上,用丝絮组带束住,并把车马埋藏在圹穴中,又必定要多多制造帷幕帐幔、钟鼎、鼓、几筵、酒壶、镜子、戈、剑、羽旄、象牙、皮革,置于死者寝宫而埋掉,然后才满意。

这种现状,虽然被墨家极力劝阻,但仍然于事无补。相比于中原,楚地尤其盛行厚葬,楚人被各种神话鬼怪熏陶,是很重视死后世界的,还脑补出了大司命、少司命等一系列掌管生死的神祗来崇拜,至今依然香火不绝。

南郡作为楚国故地,有不少楚国贵族坟墓藏在山坳里,因其陪葬甚重,引来了盗墓者贪婪的目光。这些楚国贵族墓的后人大多在五十多年前白起破郢都时,随楚王东迁,再也照应不了祖先血食,这便加剧了盗墓的猖獗,南郡遂成盗墓者的乐园。

但是,秦国官府也没有因为被盗的是楚国贵族的墓,便默许这种行为。恰恰相反,秦国也认为,盗墓者掘人祖坟,是伤天害理、禽兽不如的行为,故而“以严威重罪禁之”,立法对盗墓者严加惩戒!

盗墓,尤其是多人合伙的盗墓,发生在他们小小湖阳亭,绝对是一桩大案了!

黑夫起身道:“《盗律》中有言,盗发冢(盗墓),与杀人、伤人致残等同罪,轻者黥为城旦,重者处以磔(zh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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