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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俗人应避雅人(2 / 4)

不恭维,还可以;一皱眉,就俗;敢开玩笑,那就把好事情都搅坏了。然而世间也偏有狂夫俗子;记得在一部中国的什么古“幽默”书里〔9〕,有一首“轻薄子”咏知县老爷公余探梅的七绝——红帽哼兮黑帽呵,风流太守看梅花。

梅花低首开言道:小底梅花接老爷。

这真是恶作剧,将韵事闹得一塌胡涂。而且他替梅花所说的话,也不合式,它这时应该一声不响的,一说,就“伤雅”,会累得“老爷”不便再雅,只好立刻还俗,赏吃板子,至少是给一种什么罪案的。为什么呢?就因为你俗,再不能以雅道相处了。

小心谨慎的人,偶然遇见仁人君子或雅人学者时,倘不会帮闲凑趣,就须远远避开,愈远愈妙。假如不然,即不免要碰着和他们口头大不相同的脸孔和手段。晦气的时候,还会弄到卢布学说〔10〕的老套,大吃其亏。只给你“口里含一枝苏俄香烟,手里夹一本什么斯基的译本”,倒还不打紧,——然而险矣。

大家都知道“贤者避世”〔11〕,我以为现在的俗人却要避雅,这也是一种“明哲保身”。

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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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三月二十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一期,署名且。

〔2〕朱子即朱熹。他给官妓吃板子一事,见宋代周密《齐东野语》卷二十:“天台营妓严蕊……色艺冠一时……唐与正守台日,酒边尝命赋红白桃花……与正赏之双缣……其后朱晦庵(按即朱熹)以使节行部至台,欲摭与正之罪,遂指其尝与蕊为滥,系狱月余,蕊虽备受筍楚,而一语不及唐,然犹不免受杖,移籍绍兴,且复就越置狱鞫之,久不得其情……于是再痛杖之,仍系于狱。两月之间,一再受杖,委顿几死。”

〔3〕指梁实秋等对作者的谩骂攻击。梁实秋在发表于《新月》第二卷第八号(一九二九年十月)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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