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女频综合>血火大地> 第二章 毒蛇(5)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章 毒蛇(5)(2 / 5)

?”

平田的话音落向流水。

“大叔的救命之恩,我们决不会忘记。”

“你说想当一名汽车修理工?”

“是的。”

“凭你的力气,也许能成功。那好,拼命干吧,开一家圣保罗第一流的运输公司!”

“一定好好干。可是,大叔,您怎么呆在密林里呢?……”

三郎想知道其中的原因。

“我吗?我是逃到这儿来的。”

平田捋着胡须。

“逃……”

三郎望着平田。平田笑了。

“女人啊,我把手伸向巴西人的老婆。总之,唉!女人啊,她叫塔尔西娜,可是那女人的丈夫不肯罢休。”

平田的目光停留在远方。

“你就跑了!”

“是呀。哎,同巴西女人睡觉,被发现了。在这个国家,妻子被人拐走,丈夫是要动刀动枪的,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找他算帐。把人杀了,大多不算犯罪。和姑娘通奸也不行啊,夺了人家的处女,她的父兄会提着手枪找上门来——多半是扭送警察署,在署长面前强迫答应同她成婚;但有一条件,男女必须是单身汉。你呀,要当心啊!”

巴西的刑法在变。

置人于死命者,即使在七十二小时(三日)内向警察自首,也不减罪。

若要照字面理解,有些事就讲不通。比如,杀人者去自首,往往当场被警官枪杀。脾气暴躁是巴西人的性格,而警官不问青红皂白便动私刑,把仇恨一股脑儿倾泻在对方身上……。

但是,巴西又普认复仇,因而杀死跟妻子通奸的男人是家常便饭,很少判为犯罪。杀死诱奸处女的男人也不犯法。妻子杀死跟丈夫通奸的女人也不问罪。

虽然不犯法,但去自首时又往往被警官枪杀。刑法就是这样规定的。所以实际上等于暗示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