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城市里认识了她的第一个男人,一个新加坡的酒吧经理,于是就下了南洋——多古老的说法。四年以后她回来了,在北京安顿了下来,当她的大学同学苦苦地从一个招聘会奔赴另一个招聘会的时候,她成了服装店的老板娘。
没错,我们的姐姐跟着她才认识几天的男人去做天涯歌女的时候,跟郑南音一样大。我奶奶早就精炼地总结过了,人是有命的。
“郑西决,我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她托着腮,无限神往。我知道她不是在跟我说话,她只不过是在回忆而已,“在新加坡的时候,有一回,有个客人一出手就给了1000美金的小费。要我给他们一桌人唱一个晚上。1000美金当然多,在新加坡也没有几个人能在一晚上赚到这么多。可是,当1000美金是塞在你的胸罩里面的时候,你才能真的明白,不全是钱的问题,这世上,真的有等级这回事。”
她早就给我讲过的,但是她忘记了。
“你想一雪前耻,所以想嫁给——学富五车的‘热带植物’?”
“当然不是。”她大笑着过来揉我的头发,“我想赚钱呀。我现在的店生意再好也只是衣食无忧而已。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出去看看,看看我还能不能赚到更多的钱。”
“你现在赚的不够多吗?似乎比我多很多。”
“都跟你比,社会还用不用进步?”她冲我翻白眼,“胸无大志。”
“我是胸无大志。”我自在地伸了个懒腰,“我只想平平安安地待在龙城,教一辈子书,然后照顾三叔三婶,小叔,当然还有你爸你妈。等你和郑南音都远走他乡,并且婚姻不幸的时候,帮你们支撑好这个大本营,好让你们随时回来养精蓄锐,再战江湖。”
“贱嘴。”她的眼神明显有些意外,“我没想到,原来你也有志向,是继续做这个家里的‘三叔’。”
“没错,就这么简单。要是我真的能做得像三叔一样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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