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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劳碌命(3 / 5)

去狩猎山鹰和野兔。当今时局稳定,桑阳知晓彩云不爱闷在宫里,就常常带她出去。两人在近处的草原上燃起篝火,并肩看草原上升起的皎皎明月,还原着彩云曾经讲述过的场景。在宫中,桑阳教彩云桜朝的舞蹈,在草原上,彩云就教桑阳他们部落里的歌舞。他们的歌舞热情又奔放,那白衣清冷的少年也一一照单全收。

桑阳觉得,与彩云在一起的时光,是他感到最轻松的时候。

彩云带着桑阳解放天性,桑阳也会教她读书识字。桜朝的文字对彩云来说着实有些难度,可有桑阳一笔一划地教着,她悟性又好,进步神速。起初他教她写他与她的名字,手把手地教,眼里是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温柔。

青葱年少的少男少女,在日日夜夜的相处中情愫暗生,只是两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一个冷傲不善言辞,一个热情不谙世事,都还不清楚自己心中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桑阳有时候玩累了会直接在庭芳楼留宿,可两人也只是盖着棉被纯聊天,聊到天南地北,就是没什么实质性进展。

终于有一天晚上,彩云起了个话题:“桑阳,为什么王要自称孤啊?”

时至今日,两人私底下对对方都是直呼名讳,朋友间的相处本就是平等的。她总觉得称呼“您”“妾”“王”之类的太别扭太生分了,跟桑阳稍微熟悉一些后,她就摒弃了那些敬称谦称,怎么顺口怎么来。

桑阳也不在意,反倒觉得这样更舒心。

他最初习惯了那些枷锁,也习惯了那些礼仪,所以初见彩云时,随口提了提桜朝的规矩。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彩云是带他跳脱出樊笼的那个人,如今她便是他的规矩。

桑阳想了想:“大概是为王者总是孤家寡人,高处不胜寒,所以才有此称谓。”

彩云听得心疼,像她这种从小到大都有人宠着的人是体会不到这种心境的。她最孤独的一次,就是刚嫁进王宫的那个晚上,亲人离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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