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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王爱华(3 / 6)

冬穿着崭新暖和的羽绒服出门,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他没有代步工具,全凭他两条腿,路上的野花野草光秃秃的,盖着一层白霜,看着就令人手脚发凉,从自家村子到另一个村要走半个多小时的路,好在走着走着身体内能量消耗产生了热量,他总算是不再冷。

之前因为王启军的原因在王家村买的两头猪,一方面是两人相熟给王启军一个挣钱的机会,另一方面主要是怕在自家村子买猪会引起其他村民的注意。虽说,村里人都知道辛家在县城卖龙虾,但还真没多少人知道他们现在已经不是单纯的摆摊而是开店了。

辛家人低调,不会出门吹嘘,赚了钱也是闷声发大财,就是怕村里人说酸话。不要怪辛家人小肚鸡肠,实在是农村里人都是这样,你穷我穷大家一起穷的时候会比较淳朴一些,有那么点守望相助的意思,但要是陡然有那么一户人家先富起来,那就打眼了,何况辛家以前穷得叮当响,现在要是让其他人家知道他们已经在县城开店肯定炸锅。

以前缀在屁股后吃不上饭的人家都当上大老板了能不羡慕嫉妒吗?摆摊那会多少村民有样学样的卖龙虾,就是现在村里还有好几户在摆摊卖龙虾,也就是味道不咋地生意有碍。还有葛金花,亏得同为辛家人都能想出那么阴毒的法子要害辛安冬一家,如果不是宗哥,这会他们一家恐怕早就因为父亲失手伤人家破人亡,哪还有现在的自在幸福。

所以,辛安冬对本村人的印象有点差,他宁可走多上半个小时的路也不愿意在本村买猪,更不想多生事端。

辛安冬找的这个人也姓王,叫王爱华,王爱华同样是辛家龙虾馆的供应商,但他能供上的量比较少,基本上是一个星期才一回。倒不是辛安冬不愿意收他的龙虾,而是王爱华还在读书,他能捞虾的时间有限。

王爱华,今年十七岁,是一名高一的学生,父亲早亡,家里只有寡母和他。他在他们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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