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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一章 南洋大开发(十)(4 / 6)

几千万两治淮之后想解决的土地问题,皇帝自会支持。

既然文字可以为大狱的名目。

那么自然也可以有别的名目,兴起一场大狱。

理由总能找到。

关键就在于皇帝的态度。

如果皇帝自己的心态半死不活,就彻底放弃黄淮区了,那无论怎么做都没意义。

既然皇帝投进来这么多钱,皇帝肯定也想解决黄淮地区的诸多问题,只要把握准这一点,就可以兴起一场大顺建国以来最大的大案。

甚至,可能到时候皇帝还巴不得刘钰“深知朕心”,搞出这么个大案子呢。

刘钰也算过时间。

松江府等地的十一税改革,稳定下来大约要四五年时间。

挖通淮河、解决漕运、彻底废漕,大约也是四五年时间。

南洋漕米可以稳定供给、可以保障足够的安全,也大约是三四年时间。

一旦松江府等地的十一税改革结束,淮河基本挖通了入海口、漕运彻底废掉、南洋米已经稳定的时候,就可以引爆这桩案子。

趁着剧烈的变动,完成两淮地区的税制改革。靠类似文字狱的手段,弄出个劣绅案,连抓带杀加牵连,一次性搞掉几千人在历代王朝的大案里也排不上号。

而且到时候,皇帝手里捏着“大义”——朕真不是为了土地问题办他们啊,也不是为了打压豪强办他们,更不是为了黄淮稳定办他们。

朕是因为他们逾制、僭越、伤人、私刑、强抢佃女、以佃为奴、强占土地、超利放贷等等原因办他们的。

对刘钰的“道”而言,这也是为后续的松苏区工业发展和南洋开发,提供一个稳定的人口后方。

这几年搞青苗贷,赔钱肯定是赔钱的。

但运气好、若是没有太大的天灾、淮河能基本解决水患搞出灌溉区、南洋米能够稳定的话,赔也就赔个四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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